服務條款
1. 訂單確認前會主動聯絡買家(通常以whatsapp/Email或致電)以核對顧客和訂單資料, 確認前本公司絕不會進行收款/請款動作
2. 訂單確認後我們會準備出貨, 並於三日內通知(通常以WhatsApp/Email或電話)買家相約貨品交收, 如產品需要訂貨, 我們會說明額外的貨品等候時間
3. 交收地點只限坑口區內或將軍澳沿線港鐵站
4. 所有已付款的訂單如經商討後要收取額外物流附加費, 例如偏遠地區或超重, 我們會直接修改該訂單並加入運費差價物件和差價金額, 並把新帳單傳送給客戶作確認, 雙方確認後才開始處理付款程序
5. 如客人選擇貨到付款(即貨品送達後由客人支付運送費用)服務, 請必須預先完成訂單的付款程序